重回过去:我的随身小庄园

六碗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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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新婚第二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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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知道张婉晴喜欢吃辣,所以调了辣酱,因为林骏父母都不吃辣的。

“很好吃,还有这个鱼肉,也很嫩,很好吃。”

张婉晴加了一筷子的鱼肉,很好吃,她感觉今天的菜都很符合自己的胃口。

也不知道林骏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这些的,他们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可是他们之间也是在努力的磨合,或者说基本不需要磨合,她喜欢的东西,林骏也会喜欢。

从今天开始,他们两个人就是夫妻关系了,以后的所有困难,或者是富贵,一起同甘共苦。

“多吃一点,这些食材都是子轩送给我的贺礼来的。”

要不然林骏也不会很喜欢这些食材,正是因为他知道这些食材的珍贵性。

“好,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里买的,我们能不能每天都能买到这些食材。”

她自己的厨艺也还不错,虽然比不上陈子轩的,但是自己做一下吃的也还是可以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林骏将这句话放在了心上,只是他还得跟陈子轩商量一下。

因这些东西似乎是陈子轩独家的,其他人都是没有的。

“你还有什么喜欢吃的吗?”

张婉晴看着这些大鱼大肉,是很好吃,也很健康,但是她感觉还是自己下乡在涟水村吃的东西比较香。

那是她一直难以忘怀的,那一段艰苦的日子,也的确是让她越来越努力工作的原因。

因为她经历过困难,所以也知道幸福来之不易。

“我还喜欢吃猪血煮韭菜。”

这个菜她现在很少吃了,因为感觉都不是以前的味道,自己又懒得做。

这个菜林骏也很喜欢吃,不过他也不会,想到这个,是不是应该自己学着做菜了。

要不然张婉晴以后回来每天都要吃保姆做的饭菜了,吃多了也会腻的。

“那我以后学着做给你吃,好不好啊?”

二人在说着悄悄话,林志杰和谢万灵二人吃的是不亦乐乎,今天的酒席太好吃了。

比她以前吃过的都好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家酒席的原因。

“志杰,这个虾很鲜甜,跟我们在鹏城吃的差不多,这个鱼肉也特别好吃,这些蔬菜,也很好吃。”

不仅仅是他们这样认为,连到场的宾客们也觉得今天的酒席很不错。

除了厨师的厨艺好是一回事,另外一回事就是食材足够新鲜优质。

食材和厨艺缺一不可,要不然都不会做出来一道很好的菜,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酒席结束后,林骏和张婉晴很快就回去了房间,坐着在床上开着空调,太舒服了。

张婉晴第一次知道原来结婚是这么劳累的一件事,腿疼脚酸,感觉自己的腿都不是自己的腿了。

明明也没有走什么路,也就是站的久了一点,加上穿的是高跟鞋的原因,脚后跟有点疼。

“我去给你打一盆水泡跑脚,舒缓一下没有那么疼。”

林骏衣服都还没有换,直接就去浴室打了一盆热水过来。

蹲在床边,直接脱下了张婉晴的鞋子,就这样放着在另外一边。

“这个温度可以吗?”

林骏还在里面倒了一滴精华液进去,可以舒缓脚部的药水。

林骏疑惑的抬着头看向张婉晴,只见她点了点头,没有任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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