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把从图书馆顺回家的大部分书还回去。
比如卡夫卡的《城堡》,真是难看极了,我花了十几个小时看一个人想尽各种方法进城堡但一直到结尾他也没进去。
这种人如果加入了“组织”应该在前两天就被弄死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喜欢看。
再比如一切烹饪类书籍,我把每一种都试了一遍,但是我做出来的东西永远看起来像屎一样。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做出来的就比较好看。
我把那些书还回去之后,想,我可以顺点别的。
比如我最近发现图书馆有一种小说,名叫耽美小说。
这引起了我的兴趣。
我一口气顺了十本回去。
看完第一本的晚上,我陷入了深思。
我看着书里描述的零号做错事后一号采取的惩罚,想,原来还可以这样。
果然人需要多看书。
第二天我兴致勃勃地夹着第二本耽美去门卫室晒太阳。
下午四点的时候我抱着书回家,本能地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有人来过。
不止一个。
我把客厅,餐厅,卧室,书房,浴室,厨房都查看了一遍,没有人也没有丢东西。
我看向地下室的入口。
我没多少东西,用不到地下室。